近来,武清交警支队崔黄口大队交警在后崔路沿线会集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时,在5分钟内,先后发现两位酒后驾车的驾驭人,经过进一步查询发现,此二人别离于2014年和2016年因酒后驾车被处分过,此次均归于“二次酒驾”。
这两位驾驭人因施行“饮酒后驾驭机动车被处分,再次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别离被依法处以1800元罚款,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以及行政拘留。
10月16日晚,武清交警支队杨村大队交警在行进道执勤期间,查处了一名“酒司机”,这位驾驭人由于刚购买了新车,晚上一快乐就喝了点酒,酒后又开着新车在外兜风,返家途中遇到了交警。
同日,东马圈大队交警在京滨大路执勤时,也抄获了一名酒驾司机,其自称“作业一天了,收工后喝点酒解解乏”,可酒后驾车的行为实属不应。
现在,这两名驾驭人因施行“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均别离被处1800元罚款,驾驭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天津交警关于酒驾醉驾行为始终保持“零忍受”采纳全天候 不守时 不定点依法予以冲击请广阔驾驭人吸取教训根绝酒后驾驭不要心存侥幸 害人害己